字型大小
佛說處處經白話註解(十四)
佛說處處經白話註解(十四)
藥師山通訊 第89期
佛說處處經白話註解(十四)
後漢安息國三藏安世高譯
█藥師山 紫雲 白話註解

【經文與註釋】

佛言。彌勒不來下。有四因緣。一者有時福應彼間。二者是間人麤無能受經者。三者功德未滿。四者世間有能說經者。故彌勒不下。當來下。餘有五億七千六十萬歲。彌勒時人眼皆見四千里。彌勒時人眼見四千里者。本行十因緣得。一者不掩人眼明。二者不捨人眼。三者不覆蔽人眼。四者不藏人善。五者不視殺。六者不視盜。七者不視婬。八者不視陰私及人短。九者諸惡事不視。十者然燈於佛寺。是為十事。

◎ 四因緣:彌勒不下世間有四原因。

一者有時福應彼間:因眾生須有福報及因緣,才有佛出世。

二者是間人麤無能受經者:因眾生業重不能理解接受到經典真實意。

三者功德未滿:因大修行者功德福慧未圓滿。

四者世間有能說經者:因目前世間還有能力說經法之人。

◎ 十因緣:彌勒下世間還要等待五億多年。彌勒時由於修行,人眼見四千里,須具有下列十種行為,才能有因緣見四千里。

一者不掩人眼明:俱天眼明。

二者不捨人眼:俱人眼功能。

三者不覆蔽人眼:使人眼有能力看清真實義。

四者不藏人善:讚嘆宣揚人善。

五者不視殺:不做殺事。

六者不視盜:不做盜事。

七者不視婬:不做邪婬事。

八者不視陰私及人:不窺他人個人私事。

九者諸惡事不視:不做惡事。

十者然燈於佛寺:佛寺中以燃燈供佛。

【譯文】

佛言:彌勒不下世間有四原因,如上段文中之解釋。

當彌勒下世間須時間約五億七千六十萬年,那時人的眼可見四千里遠,因人有修行到上述十種行為,故才能有此眼。十種行為在上段文中解釋。

【說明】

此段文中,釋尊說明未來彌勒佛來世之時間,及未來修行的內容,也說明目前因緣未到之因。

未來修清淨行由眼根入,故人的眼如能見四千里。也說明那時人的修行須戒殺、盜、婬、惡事,尊重他人,以行善積德,並因燃燈供佛修善行善業之果。

【感言】

1. 人眼由塵境、眼根、眼識、眼意識心,一連串第六識運作,到如來藏第八識之帶相運作,再回到第六識分別判斷。這些在《楞嚴經》、《楞伽經》中說明很清楚。如此眾生的六塵六根六識全是如此以如來藏運作,才能有見聞覺知意之能力。

2. 當人眼進入眼識運作,依如來藏功能,因人的眼意識心能力顯出境界不同,故眼分成人眼、天眼、法眼、慧眼、佛眼。

3. 由經文中了解彌勒那時人的眼根及眼識的作用力因清淨心有如此妙用。

4. 當然未清淨之修行人仍然是肉眼凡胎,只能看見人間事物。

【結論】

神識之妙用須靠修行、清淨行後,顯發神通妙用,佛門不以神通為眩,以船過水無痕為眾生解憂解難,且以願力行之。故《大日經》及一些經典都強調以願力渡生、個人業障須消除、以妄修真、直入菩提本心。若帶業誇大不實之行為為魔所用,後果不堪,善哉戒之。

佛說處處經白話註解(十四)
後漢安息國三藏安世高譯
█藥師山 紫雲 白話註解

 

財團法人新北市私立藥師山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新北市平溪區平湖里石硿子36號    電話:02-86352082/0988-143394
版權所有   請勿轉載、摘截任何本站文章 

Line Q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