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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方便學處品第十八
大毘盧遮那成佛神變加持經第六(大日經卷六)受方便學處品第十八

藥師山通訊 第40期

大毘盧遮那成佛神變加持經第六

(大日經卷六)

受方便學處品第十八

▓大唐天竺三藏善無畏共沙門一行譯
▓藥師山紫雲居士註解


摘要
此品是指學習大乘菩薩,以方便法度生時,行為、戒律所依之處。
‧ 學處:是指行為戒律所依之處。

◎ 爾時執金剛祕密主白佛言:「世尊!願說諸菩薩摩訶薩等具智方便所修學句:
‧ 等具:具體條文。
‧ 學句:戒律句。
願開示菩薩一些具體條文,可學習智慧及一些方便度生法時所修習的戒律句。

◎ 令皈依者於諸菩薩摩訶薩無有二意,離疑惑心,於生死流轉中常不可壞:
使皈依修行者一心行菩薩道時,能遠離疑惑心;在生死海中度生心不變。
‧ 皈依:有四皈依、五皈依、六皈依。
‧ 無有二意:指『信』由潛意識到意識絕對相信佛菩薩,一心行菩薩道。
‧ 離疑惑心:遠離懷疑與邪知見的心。
‧ 生死流轉中常不可壞:於生死海中行菩薩道的心恆常不變。

◎ 如是說已,毘盧遮那世尊以如來眼觀一切法界,告執金剛祕密主言:「諦聽!金剛手!

◎ 今說善巧修行道。若菩薩摩訶薩。住於此者。當於大乘而得通達。祕密主。菩薩持不奪生命戒所不應為。持丑EP取。及欲邪行。虛誑語。麤惡語。兩舌語。無義語戒。貪慾。瞋恚。邪見等。皆不應作。
‧ 善巧修行道:有巧妙修行道的方法。
‧ 若菩薩摩訶薩住於此者:若菩薩以此善巧法行道。
‧ 當於大乘而得通達:若以此善巧修行道,則以大乘法度生必可通順無礙。
‧ 持不奪生命戒所不應為:堅持遵守殺戒,不奪他人生命或不應為己有殺心。
‧ 持丑EP取:堅持遵守不偷戒。他人不同意者則不取叫不偷戒。
‧ 及欲邪行:淫慾邪行戒。
‧ 虛誑語:誑妄語。(口業)
‧ 麤惡語:因瞋恨心而罵人,惡口罵人之語。(口業)
‧ 兩舌語:搬弄是非(口業)。
‧ 無義語戒:無意義之言語(綺語)。
‧ 貪慾:貪念。
‧ 瞋恚:嗔恨。
‧ 邪見:邪知見,因癡業而使知見錯誤。
‧ 等皆不應作:殺、盜、淫、妄、兩舌、惡口、綺語、貪、嗔、癡共十種行為皆不可做。

◎ 祕密主如是所修學句。菩薩隨所修學。則與正覺世尊。及諸菩薩。同行。應如是學。爾時執金剛祕密主。白佛言。世尊薄伽梵。於聲聞乘。亦說如是。十善業道。世間人民及諸外道。亦於十善業道。常願修行。世尊!彼有何差別?雲何種種殊異?
‧ 如是所修學句菩薩隨所修學:以上十句戒律是菩薩隨時應學習。
‧ 則與正覺世尊及諸菩薩同行應如是學:與佛或菩薩同行度生者,皆應要如是學習此十戒。
‧ 世尊薄伽梵於聲聞乘亦說如是十善業道。世間人民及諸外道亦於十善業道常願修行。世尊彼有何差別?雲何種種殊異?:大毘盧佛於聲聞道中說十善業,世間人民、外道中也以十善業修行。請教大毘盧佛,這之間有什麼差別?有何不同處?

◎ 如是說已,佛告執金剛祕密主言:「善哉!善哉!祕密主!汝復善哉,能問如來如是義。祕密主!應當諦聽,吾今演說
能問到諸佛如來這些問題。

◎ 差別道一道法門:
各道間的差別。

◎ 秘密主!若聲聞乘學處,我說離慧方便,教令成就開發邊智,非等行十善業道:
對聲聞眾弟子的教導,是使其生出離心的智慧,開啟空慧成就而不是行十善業的問題。其問題是遠離人群,但入本願空慧。

◎ 彼諸世間,復離執著我故他因所轉:
世間凡夫要遠離執著、我執之故,由此改變心的狀態。
‧ 他因:例如過去或現在的善因。
‧ 轉:轉化或改變心的狀態。

◎ 菩薩修行大乘,入一切法平等,攝受智慧方便,自他俱故諸所作轉:
菩薩入空以智慧方便法度眾生,福慧具足故可以改變心的狀態。

◎ 是故,祕密主!菩薩於此攝智方便入一切法平等,當勤修學:
菩薩於空性中,起攝受眾生的智慧,即方便法〈咒語、種子字〉應勤加修持。

◎ 爾時世尊復以大慈悲眼觀諸眾生界:
以大悲心觀各界眾生。

◎ 告金剛手菩薩言:「祕密主!
告訴金剛手菩薩。

◎ 彼諸菩薩盡形壽持不奪生命戒,應捨刀杖離殺害意: 菩
薩盡心堅持不殺生命,應捨刀杖離開殺害意念。

◎ 護他壽命猶如己身:
愛護他們各道生命如愛自己身體一樣。

◎ 有餘方便,於諸眾生類中隨其事業:
有各種方便方法可以在各道中作佛事業;此處指修多羅事業。

◎ 為解脫彼惡業報故:
解脫各道眾生的惡業及果報。

◎ 有所施作非怨害心:
作修多羅佛事業或佈施時,不可有怒害的心。

◎ 復次祕密主。菩薩持丑EP取戒。若他所攝諸受用物。不起觸取之心。況復餘物丑EP而取。有餘方便。見諸眾生慳吝積聚不修施福。隨其像類。害彼慳故。離於自他。為彼行施。因讚時施。獲妙色等。祕密主。若菩薩發起貪心。而觸取之。是菩薩。退菩提分。越無為毘奈耶法。
‧ 菩薩持丑EP取戒:菩薩堅持不偷盜的戒律。
‧ 若他所攝諸受用物,不起觸取之心,況復餘物丑EP而取:菩薩所受用之物,不起想要奪取之心,何況對其他之物不應取而取(不起佔用之心)。
‧ 有餘方便:有各種方便法度此類眾生。
‧ 見諸眾生慳吝積聚不修施福:若見各道眾生慳貪吝嗇,不修福報、佈施。
‧ 隨其像類害彼慳故:教導其因慳貪吝嗇之果報。像類:世間受果報之相。
‧ 離於自他為彼行施:若眾生離此自私行為,而為他人行佈施。
‧ 因讚時施獲妙色等:要隨時讚嘆施與,使其獲得上妙言詞。
‧ 若菩薩發起貪心而觸取之:若菩薩發起貪心而取用。
‧ 菩薩退菩提分:菩薩失去菩提心。
‧ 越無為毘奈耶法:破戒律。

◎ 「復次,祕密主!菩薩持不邪婬戒,若他所攝、自妻、自種族,標相所護,不發貪心,況復非道?二身交會有餘方便,隨所應度攝護眾生:
此說是指菩薩不貪淫樂之心,而以度生為主。
‧ 若他所攝:指擁有的異性朋友。
‧ 自妻:自己的妻子。
‧ 自種族:自己族性所認同的伴侶。
‧ 標相所護:已為社會認同的對象,應護持教導學佛。
‧ 不發貪心:不貪淫樂的心。
‧ 況復非道:如人畜雜交,同性之類的性交活動。
‧ 二身交會有餘方便:男女性事以外所論之事。
‧ 隨所應度攝護眾生:隨其所應得度,應予以度化、護持,攝受眾生。

◎ 「復次,祕密主!菩薩盡形壽持不妄語戒,設為活命因緣不應妄語,即為欺誑諸佛菩提。
‧ 菩薩盡形壽持不妄語戒:菩薩要盡力能夠長期堅持,守住不妄語戒。壽:指長期。
‧ 設為活命因緣不應妄語,即為欺誑諸佛菩提:即使要活命也不應妄語;若犯此戒,即為騙自己的真心,由此造業,無法入圓覺。

◎ 祕密主!是名菩薩住於最上大乘,若妄語者越失佛菩提法:
不妄語戒是菩薩最上乘的戒律。若妄語者,即退失佛菩提法,即無法再修佛菩薩的法。告戒菩薩,不妄語是很重要的戒律。

◎ 是故,祕密主!於此法門應如是知,捨離不真實語:
大乘法門菩薩,應知要遵守此戒律,要捨棄、離開無意義、不實之語。

◎ 「復次,祕密主!菩薩受持不粗惡罵戒:
受持不粗語亂罵(因嗔恨而大聲言語)的戒律。

◎ 應當以柔軟心語隨類言辭,攝受諸眾生等:
應以柔軟慈悲心說各道眾生的言辭,以攝受各道的眾生。

◎ 何以故?祕密主!菩提薩埵初行利樂眾生,或餘菩薩見住惡趣因者,為折伏之而現粗語:
菩薩行道初期以利益眾生;有些菩薩見眾生有造惡道因,為折伏才會忿怒大聲,此種行為不犯戒。

◎ 「復次,祕密主!菩薩受持不兩舌語戒,離間隙語,離惱害語:
菩薩要堅持不兩舌語戒,遠離挑撥離間、惱害眾生之語。

◎ 犯者非名菩薩,不於眾生起離坼之心:
凡有兩舌、挑撥離間、惱害眾生等無意義之語詞,則不是菩薩,菩薩不會使眾生起分離心。

◎ 有異方便,若彼眾生隨所見處生著,如其像類說離間言語,令住於一道,所謂一切智智道:
另有不會犯戒的方便法。若有菩薩於所見之處的眾生,為使其解脫此染著,是可以用離間語,令其住於正道,所謂佛智慧有萬法。例如,人與壞人在一起,則可說離間語,使其離開該壞人。

◎ 「復次,祕密主!菩薩持不綺語戒,以隨類言辭,時方和合出生義利,令一切眾生發歡喜心,淨耳根道:
菩薩持不綺語(開玩笑、黃色笑話)戒。是指各類說辭,在時空恰當時引發一些有意義語詞,令眾生發出歡喜心,由此得耳根清淨。

◎ 何以故?菩薩有差別語故。或餘菩薩以戲笑為先,發起眾生欲樂令住佛法,雖具出無義利語,如是菩薩不著生死流轉:
菩薩可以使用差別語(離真實之語、玩笑話);有些菩薩以玩笑話在前,先讓眾生高興,然後歡喜學佛,雖說出無意義之語也是可以的,此種行為不犯戒,又稱方便綺語。此種菩薩是已了生死、不再隨業輪轉的八地以上菩薩。
‧ 令住佛法:令其歡喜學習佛法。
‧ 如是菩薩不著生死流轉:此種菩薩是已了生死、不再隨業輪轉的八地以上菩薩。

◎ 「復次,祕密主!菩薩應當持不貪戒,於彼受用他物中不起染思:
菩薩應當守不貪戒律,不起享用別人物品的貪染心思。

◎ 何以故?無有菩薩生著心故:
什麼緣故?因為沒有菩薩會生執著心。

◎ 若菩薩心有染思:
若菩薩心有貪染執著心。

◎ 彼於一切智門無力而墮一邊:
就會退失菩提心,無法入圓覺。

◎ 又,祕密主!菩薩應發起歡喜,生如是心:
菩薩應發起歡喜,生下面如是心。

◎ 我所應作,令彼自然而生,極為善哉!:
我之一切所作,能自然不起貪念,這是最好的行為。彼:是指不貪。

◎ 數自慶慰,勿令彼諸眾生損失資財故:
經常慶幸安慰自己,不讓眾生有所損失或破財。

◎ 「復次,祕密主!菩薩應當持不瞋戒:
菩薩應遵守持不瞋恨戒。

◎ 遍一切處常修安忍,不著瞋喜,於怨及親其心平等而轉:
菩薩隨時隨地修安忍心(安心不動),不著瞋恚及歡喜;對待怨親的心要平等。

◎ 何以故?非菩提薩埵而懷惡意:
什麼緣故?因為沒有菩薩會心懷惡意念的。

◎ 所以者何?以菩薩本性清淨故:
因菩薩本心清淨的緣故。

◎ 是故,祕密主!菩薩應持不瞋恚戒:
因此菩薩應守持不瞋恚戒。

◎ 「復次,祕密主!菩薩應當捨離邪見,行於正見,怖畏他世,無害、無曲、無諂。其心端直,於佛法僧心得決定:
菩薩當捨離邪知見,以正見行道,心中無恐懼、無害怕、無扭曲、無諂媚。其具有端正之直心,於三寶能正信不退失。
‧ 怖畏他世:因過去生的業力而生害怕而害人之心。

◎ 「復次,祕密主!邪見最為極大過失,能斷菩薩一切善根,是為一切諸不善法之母:
邪知見會使行為產生最大的過失,能斷菩薩一切善根,是不善法的根本。

◎ 是故,祕密主!下至戲笑亦當不起邪見因緣:
若在戲笑時,仍是保持菩薩之心,不可因此而造邪見的因緣。

◎ 爾時執金剛祕密主白佛言:「世尊!願說十善道戒,斷極根斷:
願說明十善,遵守此十善道戒可斷根本業障。此十善即不殺、不盜、不淫、不妄語、不惡口、不兩舌、不綺語、不貪、不瞋、不邪見(不癡)。

◎ 雲何菩薩王位自在,處於宮殿,父母、妻子、眷屬圍繞,受天妙樂而不生過:
菩薩為何能有王位而自在無礙,在宮中受父母、妻子、眷屬圍繞,承受天妙樂而不犯過失?

◎ 如是說已,佛告執金剛言:「善哉!善哉!祕密主!汝當諦聽,善思念之。吾今演說:菩薩毘尼決定善巧。祕密主!應知菩薩有二種。雲何為二?所謂在家、出家。
‧ 菩薩毘尼:指菩薩戒律。

◎ 祕密主!彼在家菩薩受持五戒句:
居士在家菩薩須守五戒,持不奪生命戒及丑EP取、不虛妄語、不欲邪行、不邪見等戒。

◎ 勢位自在,以種種方便道隨順時方,自在攝受,求一切智:
居士在家菩薩可以在任何職位勝任愉快、自在;並以各種方便法,隨順時空變化,自在無礙求佛智慧。
‧ 勢位:指地位、權位。

◎ 所謂具足方便,示理、舞伎天、祠主等種種藝處,隨彼方便,以四攝法攝取眾生,皆使志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所謂具足方便:是指守此戒律。示理:指文教類。舞伎天:技藝。祠主:掌管祭祠及祠廟事物的官。以四攝法攝取眾生:即以佈施、愛語、利行、同事,隨眾生方便,使眾生學佛,皆求菩提本心。

◎ 謂持不奪生命戒。及丑EP取。虛妄語。欲邪行。邪見等。是名在家五戒句。菩薩受持如所說善戒。
‧ 謂持不奪生命戒:不殺戒。
‧ 及丑EP取:不偷盜。
‧ 虛妄語:妄語。
‧ 欲邪行:邪淫。
‧ 邪見等:癡。
‧ 是名在家五戒句:稱為在家修行者的五戒句。
‧ 菩薩受持如所說善戒:指十善戒律。

◎ 應具諦信,當勤修學,隨順往昔諸如來學處,住有為戒,具足智慧方便,得至如來無上吉祥無為戒蘊:
應具有真信並勤修學此十善戒;依前述隨佛所學有形的戒條,當修成般若智慧體性時,即可得戒體,此戒體為五蘊身所顯現,會發光又叫戒蘊成就。內心會有無形尺戒,平時也會以此戒為依據。

◎ 有四種根本罪,乃至活命因緣亦不應犯:
有四種罪,即使為了活命也不可犯。

◎ 雲何為四?謂謗諸法、捨離菩提心、慳吝、惱害眾生:
哪四種根本罪?即譭謗佛法、捨棄菩提心、慳貪吝嗇、發怒殺害眾生。

◎ 所以者何?此性是染,非持菩薩戒。何以故?
上述四種罪的性質是染著,是業垢形成的原因,與菩薩戒無關。

◎ 過去諸正覺,及與未來世,現在仁中尊,具足智方便:
過去及未來世的諸佛,現在修習的本尊,若守此戒可得智慧方便法。

◎ 修行無上覺,得無漏悉地:
修行到佛的果位,得無漏悉地成就。

◎ 亦說餘學處,離於方便智:
不使用菩薩道上的方便智,也可說其他的方便法。

◎ 當知大勤勇,誘進諸聲聞:
應知道要努力精進修行,以度諸聲聞修行者。

大毘盧遮那成佛神變加持經第六(大日經卷六)受方便學處品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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